
昨日(18日)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,並選出五位召委,正式針對本次憲改邁開第一步。其中管碧玲委員更是發自內心表示:「歷史在考驗我們!」,並認為本次憲改要符合人民期待。台灣制憲基金會高度肯定管委碧玲員對於憲改議題的歷史使命感,期待有更多委員對於憲改議題積極行動,為台灣國家正常化與幸福化邁向新時代的里程碑。
此外,台灣制憲基金會針對本次修憲委員會聲明如下:
- 應定位為「憲政改革」而非侷限「修憲」
本會一向主張以當前修憲超高1000萬人複決門檻,修憲將是「看得到、吃不到」,若僅考慮以「修憲」作為憲政革新手段,台灣暌違16年的憲政時刻恐將「一事無成」。相對而言,以「重新制憲」之方式能有更彈性多元的途徑進行憲政改革,讓憲法真正能與時俱進、貼近當前台灣民意之需求,最大程度容納台灣人民對於憲法革新的期待。
- 憲法應是台灣人的憲法而非中國人的憲法
當前台灣使用的《中華民國憲法》是75年前於中國南京制定,整體憲法藍圖是以全中國為界進行規劃,而2050位代表中台灣代表僅有18位,比例不到1%,卻仍制約台灣當前2350萬人,不僅與時代脫節,更無法反映當前台灣民意。因此仍有「領土及於全大陸」、「國民仍有14
億」的荒謬憲法。台灣人民從未真正「以台灣為中心」行使本當屬於台灣人民的制憲權利。
- 憲法應是人民的憲法,而非菁英的憲法
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,本應深入人民日常生活之中,而非僅在維護精英階層之利益。當前《中華民國憲法》之設計缺乏對於新世代人權的保障,也沒有關照到多數人民關注的權益,諸如居住正義、環境保護、經濟政策等,直接使憲法在人民心中毫無存在感,這絕非現代民主國家應有的憲政樣貌。惟有使全民以「重新制憲」的方式全盤參與台灣憲法的制定與討論,才能真正讓人民的心聲寫進憲法之中,創造一部真正屬於人民的憲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