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提出台灣史上第一次的「制憲意向公投」,遭中選會駁回,因此提起行政訴訟救濟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(28)日上午進行言詞辯論,辜寬敏及其律師團開庭前受訪表示,公投是國家、是全民的事情,人民有權對是否制定新憲法表達意見,將徹底爭取。
辜寬敏指出,台灣實際上已是獨立的國家,但因仍使用《中華民國憲法》,國家名稱、領土疆域與國民界定都模糊不清,導致台灣仍未成為一個「正常國家」,連在奧運場合都還不能以台灣之名參賽。
辜寬敏說,走上法院的目的就是為了新憲法的公投,在100年前台灣是殖民,現在是自由民主,應該用公投的和平方法,改變憲法,成就一個適合台灣的憲法。公投是國家的事情,是全民的重要問題,會徹底爭取公投結果。
辜的律師黃帝穎則說,憲法給予人民主權保障,人民對於制定新憲法的公投,本來就有權表達意見,中選會駁回提案,他們認為違法違憲,將在今天的言詞辯論庭強調這點主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