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團因提制憲意向公投被駁提行政訴訟 北高行今判決敗訴

為了制定台灣新憲法,台灣制憲基金會向中選會提出制憲意向公投,去年10月遭到駁回後,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今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,基金會將再提上訴,並聲請大法官釋憲。

高舉標語站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外等待判決,台灣制憲基金會去年4月30日向中選會提出制憲意向公投,要透過公投制定台灣新憲法,邁向正常國家,將近六個月審理遭到駁回後,委請律師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高等行政法院26日判決敗訴。

律師黃帝穎回應,「那人民對於憲法政策,我要選擇制憲還是修憲,本來就有表達這樣一個公投的方式,來做一個決定。所以對於這樣宣判的結果,駁回原告之訴,也就是駁回我們的訴訟,代表說他沒有去理解憲法國民主權原則,跟創制複決權的精神。」

台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回應,「我們會尋求法律途徑繼續上訴,並要求大法官會議做釋憲,另外我們也不排除另外規劃同樣的一個公投案,再進行後續的努力。」

制憲公投遭到中選會駁回之後,訴諸行政訴訟,又遭判敗訴,制憲基金會要持續提起上訴,並聲請大法官釋憲,希望藉由公民投票,以民主程序讓台灣國家正常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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