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選會駁回制憲公投 辜寬敏提告法院判敗訴

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長、獨派大老辜寬敏,去年提出2項制憲意向公投,遭中選會駁回,因而興訟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(26日)宣判,駁回原告之訴,台灣制憲基金會敗訴,可再上訴。

今天出席聆聽宣判的律師黃帝穎表示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顯未衡酌憲法保障國民主權及人民的創制權,當事人已決定上訴,讓史上首件制憲公投案留下司法紀錄,並持續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,堅持人民有權,對制憲的重大憲法政策進行公投。

全案緣於,辜寬敏於去年4月底領銜提出「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?」以及「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?」2項公投提案,經聽證會及委員審議程序,中選會去年10月16日駁回。

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表示,根據基金會8月最新民調顯示,八成民眾希望台灣制定新憲法,邁向正常國家,就連國民黨的支持者也有六成支持,這是跨越黨派的憲法共識。

對於敗訴,林宜正說是意料之中,但也強調,法院面對關係到國民主權以及人民行使公投權利的保障,應該以這個為最優先考量,不應該以公投提案用語等技術性層次問題,來阻擋人民行使基本權利,他們會持續上訴。(甘庭嘉/台北報導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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