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進黨必須對一貫主張付諸行動,讓抗中保台有憲法依據

近日,民進黨提出修憲草案,本次修憲草案,修改在政府體系上一些職能不全上的問題,具體內含包含:廢除考試院和監察院這些不需設置院級的行政機關,使本來就歸屬於行政院和立法院的之職權回到其機關中;設立獨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、國家審計委員會;使總統的看守期減短,避免看守政府造成的行政職權不清問題;讓18歲的公民擁有完整政治權利。

這次修憲提案中,民進黨政府對政府體制、人權實踐的調整值得肯定,因為該議題確實是在憲法急需修改,以讓國家更有效率的運行。但民進黨此次的修憲草案,並無觸及當前憲法的國家定位及領土疆域修改問題核心,這關係到“中華民國台灣”的國家定位能不能獨立於中國,還有使“中國人”和台灣人完全的區分開來。

中國近年來,不斷的在軍事、政治上侵害台灣的主權,民進黨政府提出了「抗中保台」的口號,維護台灣主權地位。但現行憲政體制,卻將台灣跟中國歸屬在中華民國的大陸地區和自由地區,不僅不符合現狀,也使得各項法律,一直無法將「中國人」或「中國」一律視為「外國人」跟「外國」使在制定各項涉外法律時,必須特殊制定適用於中國人民。例如難民法在立法過程中,就因中港澳人民的國籍歸屬問題而使立法進度牛步。

這樣的憲政體制,也讓國民黨的政治人物,在提出不符合台灣現況的「一中各表」時,可以說自己是依照憲法來發言,更使執政黨的政策無法確實落實。

「抗中保台」是現任民進黨政府的政治主張,唯獨在憲政改革的內容上,並無將其國家定位的立場寫入憲法修正案。儘管修憲門檻過高,但執政黨在此一立法院席次過半、國際情勢有利的情況下,至少必須對自己的一貫主張付諸行動,提出新國家的藍圖、願景,讓「抗中保台」有憲法上的依據,讓自己的政策有法律上的依據,讓支持者有信心支持政府的執政,且應更對自己的施政立場有所負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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